本刊执行社长 刘中华

摘 要

2026年是中国“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亦是全球治理体系深度调整的关键节点,廉洁治理已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全球协同发展的核心议题。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实证研究法与比较研究法,以全球变局为研究背景,系统阐释2025年中国廉政建设坚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方针实现的五大实践突破,基于“制度根基-区域协同-国际交流”三维框架剖析香港依托“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廉洁治理领域连接内地与世界的桥梁价值,解读中国以主办APEC反腐败系列会议、深化“廉洁丝绸之路”建设等举措引领全球廉洁治理新生态的实践路径,同时明确《廉政中国》期刊在廉政学术研究、全球传播与国际交流中的使命担当。研究发现,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为国家高质量发展筑牢纪律屏障,香港的独特优势为中外廉洁治理合作搭建重要平台,中国方案为破解全球跨境腐败难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稳定力量;学术赋能、协同共治与文化传承是全球廉洁治理推进的核心支撑。本文的学术贡献体现在三方面:系统梳理2025年中国廉政建设的最新实践成果,丰富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的理论内涵;构建香港在全球廉洁治理中的桥梁价值三维理论框架,填补全球变局下香港反腐合作研究的碎片化短板;提炼中国引领全球廉洁治理的实践路径与核心逻辑,为全球跨境腐败治理提供新的理论参考与实践范式。本文研究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与全球廉洁治理协同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关键词:全球变局;廉洁治理;廉政创新;香港优势;国际反腐合作;中国式现代化;三不腐

01.全球廉洁治理的国际研究进展

经济全球化深度推进背景下,跨境腐败已成为国际社会科学领域的核心研究议题,西方学界围绕腐败治理形成了测度评价、制度分析、国际合作三大核心研究视角。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作为全球反腐核心机构,长期聚焦腐败水平量化测度,其发布的清廉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 CPI)构建了全球各国腐败治理水平的对比体系,2025年香港CPI得分为80分,位列全球第15位,内地得分42分,较2024年提升2分,位列全球第78位,该指数为跨国腐败研究提供了核心数据支撑,但该研究多侧重指标设计与数据统计,对腐败治理的实践机制、区域差异与制度根源关注不足。考夫曼与克雷伊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切入,将制度质量纳入腐败治理的分析框架,实证验证了制度体系不完善是跨境腐败滋生的核心根源,强调正式制度建设在反腐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但其研究样本多集中于欧美发达国家,对新兴经济体的制度特征与反腐实践适配性分析不足。

在国际反腐合作领域,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 (UNODC)的系列研究聚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的实施落地,指出执法协作不畅、证据互认机制缺失、赃款返还效率低下是制约全球反腐合作效能的三大核心瓶颈;部分西方学者则围绕G20、APEC等多边框架的反腐合作机制展开研究,提出通过构建标准化合作流程、完善信息共享体系提升多边反腐合作实效[4]。整体而言,国际学界的研究仍以西方发达国家的反腐实践为核心样本,对新兴经济体的反腐路径与实践经验关注较少,尤其缺乏对中国新时代廉政建设最新实践的系统、客观研究,形成了全球廉洁治理研究的视角盲区与样本单一性缺陷。

02.中国廉政建设与香港桥梁价值的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界围绕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的研究已形成理论内涵、实践路径、制度保障三大研究方向,成果丰厚且体系化。在核心理论研究方面,李玉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研究室等学者与机构系统阐释了“三不腐”一体推进的理论内涵与实践逻辑,指出其实现了惩治、预防与教育的有机融合,是新时代中国反腐治理的核心战略,为中国廉政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在跨境腐败治理领域,研究重点集中于法律体系完善与国际合作机制优化,张伟、王岐山等提出应加快跨境腐败治理专项立法进程,以法治化手段适配虚拟货币洗钱、跨境利益输送等新型腐败形态的特征,同时深化与各国的司法协助与执法协作。

针对香港的廉洁治理研究,现有成果多侧重其制度优势与反腐实践经验,陈红、粤港澳大湾区廉政协同治理研究课题组等分析了香港廉政公署“调查、预防、教育”三位一体模式的运行机制与成效,探讨了香港廉洁治理经验对内地的借鉴价值;但现有研究存在两大不足:一是对全球变局下香港连接内地与世界的桥梁价值研究较为碎片化,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框架;二是对粤港澳大湾区廉政协同治理的制度衔接障碍、实践路径优化研究有待深化,对香港廉洁治理经验与内地制度的融合适配性分析不足。

03.研究空白、研究问题与本文定位

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后可见,当前研究存在三大核心空白:第一,国际学界对中国2025年廉政建设创新实践、2026年“十五五”规划开局阶段廉政战略部署缺乏系统梳理,未能充分认识中国方案对全球廉洁治理的独特贡献;第二,国内学界对香港在全球廉洁治理中的角色定位研究不够深入,尚未构建涵盖“制度-区域-国际”的桥梁价值分析框架;第三,现有研究对全球跨境腐败治理的技术赋能路径、法治保障体系的整合性分析不足,缺乏对发展中国家反腐能力建设的针对性研究,且对数字技术应用的具体操作、风险防控及反腐合作具体案例的深度剖析存在明显短板。

基于上述研究空白,本文提出两大核心研究问题:其一,2025年中国廉政建设的实践突破有哪些核心特征,其为2026年“十五五”开局阶段廉政建设奠定了何种基础,对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的理论内涵有何丰富与拓展?其二,香港如何依托“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发挥廉洁治理的桥梁价值,中国应通过何种路径引领全球廉洁治理新生态?

本文以2025年中国廉洁治理实践、2026年廉政战略部署及国际反腐合作为研究对象,通过系统分析中国廉政建设的五大实践突破、香港的桥梁价值与中国引领全球廉洁治理的实践路径,构建全球变局下中国特色廉洁治理的理论分析框架,弥补现有研究的上述不足;同时为中外廉洁治理合作提供可操作的实践参考,推动全球廉洁治理研究的多元化与本土化发展。本文的研究边界限定为2025年中国廉政建设实践、2026年廉政建设战略部署、香港在廉洁治理中的桥梁价值及中国参与全球廉洁治理的实践路径,暂不涉及各国廉政治理模式的深度比较与全球反腐规则的顶层设计。

一、引 言

腐败作为全球性公害,不仅侵蚀各国国家治理根基、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更在全球化逆流涌动、地缘冲突持续发酵、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当下,以虚拟货币洗钱、跨境利益输送、影子股东、政商“旋转门”等新型形态呈现,进一步加剧了全球治理体系的运行风险,成为阻碍人类共同发展的突出难题。在此背景下,廉洁治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愈发凸显,既成为各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抓手,也成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与完善的关键议题。

2026年作为中国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历史节点,承载着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任务,也肩负着深度参与并引领全球治理的时代使命。2025年作为“十五五”规划开局前一年,中国反腐败斗争持续向纵深推进,在一体推进“三不腐”战略方针下实现多项实践突破,为2026年廉政建设战略部署筑牢实践根基。经过长期实践,中国反腐败斗争已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走出了一条依托制度、法治、人民与文化优势的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形成了成熟的“三不腐”一体推进战略方针与实践体系。香港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凭借稳固的法治根基、深厚的廉洁传统与便捷的国际联通优势,成为连接内地与世界廉洁治理的重要纽带。在全球变局下,中国持续推进国内廉政建设创新,发挥香港桥梁作用,深化国际反腐合作,为全球廉洁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本文基于“国内实践-区域协同-全球引领-学术赋能”的逻辑脉络,从2025年中国廉政建设实践突破与2026年战略部署、香港在廉洁治理中的独特定位与桥梁价值、中国引领全球廉洁治理的实践路径、《廉政中国》的学术赋能与全球传播使命四个维度展开分析,旨在梳理全球变局下中国廉洁治理的发展脉络,阐释中国与香港在全球廉洁治理中的角色与作用,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与全球廉洁治理协同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本文的研究数据与案例主要来源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香港廉政公署、透明国际、UNODC等官方机构与国际组织的发布报告,以及廉政治理领域的核心学术成果,确保研究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二、守正创新:2025年实践突破

与2026年中国廉政建设战略部署

党中央始终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保持清醒认知,作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的重大判断,彰显了持之以恒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政治定力。二十届中央政治局会议对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进一步划定工作重点、明晰实践方向,为新时代新征程廉政建设提供根本遵循。2025年,中国廉政建设坚守一体推进“三不腐”战略方针,锚定“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目标,以精准施治、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提升反腐治理效能,实现五大实践突破,为2026年“十五五”开局阶段的廉政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1 重点领域靶向整治,夯实高质量发展治理根基

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关键领域开展反腐败靶向整治,是2025年中国廉政建设的核心抓手,亦是破解腐败治理“全面发力但重点不突出”问题的关键路径。本次靶向整治以金融、国企、能源、教育、医药、招投标、开发区、公益慈善八大领域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以重点领域的反腐突破带动全局治理效能提升,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各领域落地落实。

在整治过程中,中国构建了“案件查处-问题剖析-制度完善-监督落地”的全链条治理机制,并非单纯严肃查处具体腐败案件: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复盘,梳理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与管理缺陷,针对性推动重点领域制度体系完善;同时建立源头防控、过程监管、后果严惩的闭环管理模式,从权力运行的起点、过程与结果全维度防范腐败风险。以能源领域为例,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5年10月通报,某华北省份能源集团下属矿产开发公司在煤炭资源出让、项目招投标环节存在的利益输送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国资、审计部门开展专项核查,查处涉案人员23名,梳理出项目审批流程不规范、资金拨付监管缺位等6类18项制度漏洞,据此推动国家能源局2025年8月印发《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指引(2025年版)》(国能综规〔2025〕126号),明确招投标全流程公示、资金拨付双人复核等22项具体监管要求,推动能源领域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从根本上防范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瓶颈。相较于2024年能源领域仅聚焦煤炭、电力两大细分领域的整治,2025年的靶向整治实现了能源产业链全领域覆盖,制度完善的针对性与监督落地的执行力均显著提升,为2026年能源领域廉政建设常态化监管奠定基础。

2.2 严查新型隐性腐败,提升反腐败工作穿透力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推进,腐败形态呈现出隐蔽化、复杂化、智能化的新特征,预期收益、约定代持、影子股东、政商“旋转门”等新型、隐性腐败行为成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此类腐败行为往往借助市场机制与专业手段,模糊权钱交易的边界,具有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等特点,若不及时有效整治,将逐步侵蚀反腐败斗争的现有成果。

2025年,中国紧跟腐败形态新变化,以“技术创新+机制优化”提升新型隐性腐败治理能力:一方面创新反腐败调查手段与方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实现对新型腐败行为的精准识别与追踪;另一方面强化纪检监察、审计、金融、税务等跨部门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打破部门数据壁垒,构建一体化的反腐调查体系。以金融领域影子股东问题专项整治为例,据央行、银保监会2025年11月联合通报,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央行、银保监会运用大数据穿透式监管系统,对全国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30余家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开展全面核查,通过比对工商登记信息、资金流水、关联交易记录等数据,发现并查处某华东省份城商行多名股东通过多层股权代持向银行高管输送利益、违规获取信贷额度的典型案件,涉案金额超40亿元,对15名涉案高管采取留置措施,对32名代持股东实施市场禁入,形成强力震慑。2024年全国金融领域查处影子股东相关案件仅11起,涉案金额合计18.3亿元,2025年单案涉案金额即超2024年该类案件总金额的2倍,彰显了新型隐性腐败整治的力度与深度。通过精准识别、严厉查处新型隐性腐败,让腐败行为无处遁形,持续提升反腐败工作的针对性与穿透力,为2026年金融领域新型腐败治理构建了成熟的技术与机制体系。

2.3 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权钱交易利益链条

受贿与行贿是权钱交易的一体两面,行贿行为的滋生蔓延是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根源。深入贯彻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要求,该修正案重点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明确行贿行为的裁量标准,为受贿行贿一起查提供刑法依据,将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到实处,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指政府与企业间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良性互动关系)的重要举措[7]。2025年,中国进一步完善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制度体系与实施机制,从立法、执法、惩戒等多维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

在制度设计上,明确行贿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处罚范围,细化不同情形下行贿行为的裁量尺度,避免执法裁量的模糊性;建立全国统一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实现行贿人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对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人实施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信贷融资等方面的联合惩戒,压缩行贿人的生存空间;同时完善涉案财物处置机制,依法追缴行贿人通过行贿行为获取的非法利益,让行贿人“得不偿失”[6]。例如在某医药领域行贿专项整治中,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市场监管、医保部门查处某医药企业向多地医院院长、药剂科主任行贿案,该企业通过虚开药品回扣、赞助学术会议等方式行贿超2亿元,相关部门将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列入行贿人“黑名单”,取消其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资格、暂停医保结算权限,依法追缴非法所得1.8亿元,同步查处涉案公职人员47名,实现“行贿受贿一起查、一查到底”。该案例为2025年全国医药领域反腐典型大案,2024年全国医药领域查处行贿案件追缴非法所得合计3.2亿元,2025年仅本案例追缴金额即达2024年该领域总追缴金额的56.25%,联合惩戒的覆盖面与执行力度较往年显著提升。通过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破除“重受贿、轻行贿”的治理惯性,斩断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2.4 深化基层微腐败治理,守护群众切身利益

基层微腐败虽涉案金额小、影响范围看似有限,但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是影响基层治理效能的“微病灶”。基层微腐败主要集中于民生资金使用、基层执法履职、惠民政策落实三大关键环节,表现为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形式,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

2025年,中国持续深化基层微腐败治理,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整合村级监督、乡镇纪检监察、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力量,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的基层监督网络,实现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全流程、全覆盖监督。以乡村振兴惠民资金专项整治为例,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2025年5月联合出台《乡村振兴惠民资金全流程公开监管办法》,各地依托该办法及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联合村务监督委员会针对部分乡镇存在的虚报冒领耕地保护补贴、挪用村级集体产业发展资金等问题开展拉网式核查,全国共查处基层微腐败案件2.3万起,处理3.1万人,追缴涉案资金8.7亿元;相较于2024年查处案件1.9万起、追缴资金6.5亿元,2025年案件查处数量提升21.05%,追缴资金提升33.85%。同时推动各地建立惠民资金“村公示、镇审核、县监管”全流程公开机制,通过村级公示栏、政务APP等渠道实现资金发放全程可查,用可感可及的反腐成果赢得群众信任,让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巩固党的执政群众基础,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凝聚民心民意。

2.5 推进跨境腐败治理法治化,织密国际反腐法网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跨境腐败问题成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课题,推进跨境腐败治理法治化,是党中央站在治国理政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亦是中国参与全球廉洁治理的基础保障。2025年,中国启动《反跨境腐败法》立法调研工作,将跨境腐败治理的实践经验、国际合作成果纳入草案起草范畴,逐步完善跨境反腐法治体系,填补跨境腐败治理的法律空白。

在执法实践层面,持续高力度开展“天网行动”,深化与世界各国的国际司法协助与执法合作,建立常态化的跨境追逃追赃协作机制。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6年1月发布的《2025年反腐败工作统计公报》,2025年全年已追回外逃人员963人,较2024年的825人提升16.73%,其中包括“百名红通人员”5名,依托“天网行动”,实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国际刑警组织联合发布的“百名红通人员”亚洲地区清零,跨境追逃追赃防逃工作取得新突破。例如,通过与东南亚某国司法机关开展执法协作,成功追回外逃近8年的某国企原高管,该人员涉嫌挪用公款超30亿元并将赃款转移至境外,中方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推动当地警方实施抓捕,同步冻结涉案境外资产12亿元,实现“人赃并获”。同时,强化与国际组织、各国反腐机构的信息共享,完善跨境腐败案件的证据收集、移送与认定机制,打破跨境反腐的地域壁垒。通过不断织密追逃追赃防逃的国际法网,持续压缩腐败分子境外避罪空间,为跨境腐败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也为2026年跨境腐败治理法治化推进奠定了调研与实践基础。

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深刻体现了习近平廉政思想的核心要义。2025年的中国廉政实践,既是对过往反腐经验的深化与拓展,更是面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动革新与探索,通过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为2026年“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筑牢纪律屏障、净化政治生态、凝聚民心民意。

三、联通内外:香港在廉洁治理中的独特定位与桥梁价值

香港回归祖国以来,在“一国两制”方针科学指引下,实现了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正稳步走向由治及兴的新征程。如今的香港,法治根基稳固、廉洁传统深厚、国际联通便捷,是全球公认的廉洁高地与法治标杆。在全球廉洁治理体系中,香港兼具国家腹地的坚实支撑与国际开放平台的独特属性,成为连接中国与世界廉洁治理的重要桥梁纽带,在推进国家廉政战略与国际反腐规则对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基于“制度根基-区域协同-国际交流”三维理论框架,系统剖析香港在廉洁治理中的桥梁价值。

3.1 制度根基:香港廉洁治理优势的形成与巩固

香港的廉洁治理优势,根植于完善的制度体系与长期的实践积淀,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廉洁治理模式,为其发挥桥梁价值奠定了坚实基础。香港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ICAC)以“独立、高效、透明”为核心的执法模式,构建了集调查、预防、教育于一体的全链条反腐体系,成为全球廉洁治理的经典样本。廉政公署的独立性保障了执法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其调查、预防、教育三大职能的协同发力,实现了惩治腐败、防范腐败与培育廉洁文化的有机结合,为香港廉洁生态的维护提供了专业保障。

在国际评价体系中,香港的廉洁治理水平长期位居前列,其透明国际清廉指数常年跻身全球前20位,2025年CPI得分为80分,位列全球第15位,控制腐败能力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处于第一梯队,彰显了香港廉洁治理的国际认可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后,香港行政主导体制顺畅运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营商环境的可预期性显著增强,为廉洁治理的深化推进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与社会基础。香港政府持续完善廉洁治理制度,强化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培育全民廉洁文化,让廉洁成为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推动香港的廉洁优势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为其连接内地与世界的廉洁治理合作提供了制度与文化支撑。

相较于西方部分国家依托议会监督、舆论监督为主的反腐模式,香港廉政公署的“调查-预防-教育”三位一体模式,实现了反腐执法的专业化、系统化与常态化,其独立的执法权限避免了行政干预,而内地的“三不腐”一体推进模式则更注重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与群众监督的有机融合,二者虽制度背景不同,但均实现了反腐治理的显著成效,为全球廉洁治理提供了不同的制度范式。

3.2 区域协同:香港作为大湾区廉政协同的核心引擎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核心引擎,香港深度参与大湾区廉政协同治理,成为推动区域廉洁生态构建的重要力量,亦是其发挥桥梁价值的国内实践维度。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跨境经济交流频繁,跨区域腐败风险防控成为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课题。依托“一国两制”制度优势,香港与内地建立起司法协助、线索移送、联合防控的常态化廉政协作机制,实现廉洁治理经验共享、廉洁治理资源整合、区域廉洁防线共筑。

在实践层面,针对跨境金融、贸易、工程建设等腐败高风险领域,香港与内地相关部门加强腐败风险联防联控,完善跨境监督与执法协作机制,建立跨区域腐败案件的联合调查模式,有效防范跨区域腐败风险的传播与蔓延。2025年,香港廉政公署与广东省纪委监委、深圳市监察委员会建立跨境工程廉政联防联控机制,针对港珠澳大桥延线工程、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重点项目开展联合廉政巡查,共享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等监管信息,查处跨境串通投标案件3起,涉案金额超20亿元,实现跨区域腐败风险早发现、早处置。2024年大湾区跨境领域仅查处腐败案件1起,涉案金额3.8亿元,2025年案件查处数量与涉案金额均大幅提升,联防联控机制的实效显著凸显。同时,香港将自身先进的廉洁治理理念、成熟的制度机制与专业的反腐经验融入大湾区建设,与内地开展廉洁治理实践互鉴:内地为香港提供广阔的实践腹地与制度支撑,香港为内地提供国际先进的反腐技术与管理经验,二者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格局,推动大湾区廉洁治理体系的完善与治理能力的提升,为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与市场环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全国廉洁治理协同发展的示范区。

3.3 国际交流:香港作为中外廉洁治理合作的重要枢纽

依托自由港、单独关税区、普通法体系、资金信息自由流通等独特优势,香港成为中国与世界开展廉洁治理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是其发挥桥梁价值的国际核心维度。2024年2月21日,由香港廉政公署牵头成立的香港国际廉政学院,是香港搭建国际廉政交流高端平台的核心载体,亦是中国向世界分享廉洁治理经验的重要窗口。截至2026年2月成立两周年,该学院已举办43个国际反贪课程,吸引全球逾90个司法管辖区的5000余名反腐专业人员参与培训,其中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反腐执法人才2200余名,成为全球反腐专业人员交流学习的重要阵地。

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实现了“国家属性”与“国际属性”的有机统一,成为中外廉洁治理规则对接的重要枢纽:一方面,香港深度融入国家廉政建设大局,积极对接内地廉政战略与制度规范,将中国的廉洁治理实践经验转化为国际社会易于理解的话语体系,向世界传递中国反腐的坚定决心与显著成效,让国际社会更全面、深入地了解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另一方面,香港充分发挥国际交流优势,接轨国际反腐规则与治理模式,及时掌握全球廉洁治理的前沿理论与实践经验,为内地引入国际先进的反腐技术、制度经验与合作资源,推动中国廉洁治理的国际化发展。同时,香港作为中外廉洁治理合作的“中间人”,为内地与世界各国的反腐合作提供平台与便利,降低合作的制度成本与沟通成本,推动中外廉洁治理合作走向深入。2025年6月,香港廉政公署依托其国际合作网络,为内地与加勒比地区某国搭建反腐协作桥梁,在跨境贸易领域推动双方实现涉案资金冻结、外逃人员引渡等司法协助,成功追回涉案赃款3.5亿元,成为香港发挥国际枢纽作用的典型案例。相较于国际刑警组织等全球性反腐机构,香港凭借其中西融合的制度优势,在中西方反腐合作中更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化解制度差异带来的合作壁垒。

四、领航全球:中国方案引领全球廉洁治理新生态

跨境腐败是当前影响全球经济安全、金融秩序、发展公平的突出隐患,在新型腐败形态不断涌现、全球治理体系深度调整的背景下,加强国际反腐合作、凝聚全球廉洁共识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需求[3,8]。中国始终是全球反腐败治理的积极建设者、坚定推动者、重要贡献者,以习近平廉政思想为指引,秉持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反腐败国际合作理念,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引领全球廉洁治理新生态,为破解全球跨境腐败难题注入中国力量。

4.1 深化多边框架合作,推动构建全球反腐体系

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最早签署和批准的国家之一,中国始终全面履行公约义务,深度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持续推动构建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国际反腐体系。在G20、APEC、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框架下,中国积极推动反腐败议题纳入合作议程,与各国就跨境追逃追赃、反洗钱、企业廉洁合规等关键问题达成多项共识,推动形成务实的合作机制与行动方案。

2026年,中国以主办APEC反腐败系列会议为重要契机,围绕“建设亚太共同体,促进共同繁荣”的办会主题,延续APEC北京会议在反腐败问题上的成果共识,聚焦亚太地区跨境腐败治理的重点与难点,推动APEC成员在跨境反腐执法协作、证据互认、赃款返还等领域深化合作。本次会议将结合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征与腐败治理实际,制定更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亚太地区反腐败合作框架,完善合作机制、细化实施路径,提升亚太地区整体反腐治理能力,为全球多边反腐合作树立典范。同时,中国以多边框架为依托,积极推动全球廉洁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完善,主张摒弃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双重标准,推动形成公平合理、协同共治的全球廉洁治理格局。相较于西方部分国家在多边反腐合作中附加政治条件、实行双重标准的做法,中国始终秉持平等互利原则,推动多边反腐合作向务实化、普惠化方向发展。

4.2 深化“廉洁丝绸之路”建设,助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廉洁丝绸之路”建设是中国参与全球廉洁治理、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亦是中国将国内廉洁治理经验延伸至国际领域的重要路径。中国严格落实《“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高级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从制度设计、流程管理、文化培育等多维度,引导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中资企业强化廉洁管理,完善内部合规制度,遵守东道国法律与国际反腐规则。截至2026年初,已有超2000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中资企业完成廉洁合规认证,较2024年底的1200家提升66.67%,其中中国交建、中国电建等龙头企业将廉洁合规要求嵌入海外项目全流程,实现海外项目廉洁风险零重大事故,企业廉洁合规水平显著提升,为“一带一路”合作营造了廉洁的合作环境。

在国际合作层面,中国与沿线30余个国家建立跨境追逃追赃与反洗钱协作机制,推动多起跨境腐败案件的证据互认与赃款返还,在跨境项目建设、国际贸易、金融合作等领域开展务实的廉洁治理合作。例如,中国与印尼、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建立“一带一路”廉洁治理合作机制,联合开展海外工程项目廉政巡查,为当地培养反腐专业人才300余名,推动中资企业与当地企业签订廉洁合作协议120余份;同时,中老铁路廉洁共建项目作为“廉洁丝绸之路”建设的标杆案例,将中国《海外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指南》与老挝《公共部门反腐败法》相结合,构建了“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公开+跨境廉政巡查+本土人才培训”的跨境铁路廉洁治理体系,成为中老两国反腐合作的典型范例。针对“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跨境腐败风险点,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同构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反腐联合培训与执法交流,提升沿线国家的廉洁治理能力。通过深化“廉洁丝绸之路”建设,中国将廉洁治理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度融合,既防范了跨境腐败风险,保障了“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推进,又推动了沿线国家廉洁治理能力的提升,实现了“一带一路”合作与廉洁治理的协同发展,为全球发展合作注入廉洁动力。

4.3 技术赋能与法治保障双轮驱动,构建跨境腐败治理体系

面对虚拟货币、跨境洗钱、海外利益输送等新型跨境腐败风险,传统的反腐治理手段已难以适应,中国坚持技术赋能与法治保障双轮驱动,构建全链条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提升跨境腐败治理能力,为全球跨境腐败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模式。

在技术赋能方面,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搭建的跨境腐败大数据监测平台于2025年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打通海关、外汇管理局、央行、税务总局、公安部等12个部门的数据接口,整合跨境资金流动、国际贸易、人员出入境、股权变更等8大类200余项数据资源,构建起“数据采集-智能分析-风险预警-线索处置”的全流程数字化监管体系。平台建设与运行严格遵循《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分级分类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跨境数据共享实行“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追溯”的全流程监管,明确各部门数据使用权限,防范数据泄露、滥用等风险;同时建立技术伦理审查机制,对人工智能算法的公平性、透明度进行定期评估,避免算法偏见导致的监管不公。平台运用大数据关联分析算法,可自动识别跨境资金拆分划转、空壳公司跨境交易、异常人员出入境等腐败可疑线索,线索初筛识别准确率达85%以上;依托人工智能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跨境合同、票据、邮件等非结构化数据进行深度解析,挖掘隐藏的利益输送线索;通过区块链技术对跨境贸易、国际投资等交易行为进行全程上链存证,利用其不可篡改、可追溯特性,实现对跨境资金流向、交易背景的全流程追溯,破解跨境腐败取证难、追踪难的问题。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6年1月发布数据,平台上线以来至2026年1月,已累计发现跨境腐败可疑线索376条,立案查处49起,冻结涉案资金超60亿元,实现对新型跨境腐败行为的实时识别、精准预警与快速处置[6]。

在法治保障方面,中国以《反跨境腐败法》立法调研为核心,持续完善反腐败国家立法体系,将新时代跨境腐败治理的实践经验、技术成果纳入立法考量,明确跨境腐败行为的法律责任与追究机制,针对虚拟货币洗钱、跨境股权代持等新型腐败行为作出专门规制,填补跨境腐败治理的法律空白。同时,中国积极推动国际反腐法治规则的完善,与各国开展反腐立法交流,分享中国的立法经验与实践成果,推动形成更公平、合理的国际反腐法治体系,为全球跨境腐败治理提供可借鉴的制度参考。

4.4 无附加条件赋能发展中国家,推动全球廉洁治理均衡发展

全球廉洁治理的推进,需要缩小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反腐治理能力差距,实现全球廉洁治理的均衡发展[3,8]。当前,发展中国家因制度体系不完善、执法能力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原因,成为跨境腐败的高发地区,也成为全球廉洁治理的薄弱环节。中国始终秉持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原则,在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的前提下,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反腐治理支持,帮助其提升本土反腐能力,推动全球廉洁治理的均衡发展。

中国的反腐赋能合作始终立足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需求,注重本土化与实用性:通过举办国际反腐培训,为发展中国家培养专业的反腐执法人才;通过分享反腐治理经验,为发展中国家完善反腐制度体系提供参考;通过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搭建腐败风险监测平台,提升反腐执法的技术水平[8,12]。例如,中国为非洲坦桑尼亚、埃塞俄比亚等国提供反腐执法技术援助,协助其搭建本土腐败风险大数据监测平台,同步为其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与技术运维体系,培训执法人员200余名,推动当地出台《公共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条例》;为南美秘鲁、哥伦比亚等国开展反腐司法协作培训,分享跨境追逃追赃、证据固定等实操经验,推动双方建立常态化执法协作机制。同时,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开展反腐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腐败行为,维护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与发展利益。中国的反腐赋能合作并非简单的“技术输出”与“经验复制”,而是推动廉洁治理与发展中国家的国家治理、经济社会发展深度结合,既帮助发展中国家遏制腐败问题,又为其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廉洁的环境,为推动全球廉洁治理均衡发展、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作出重要贡献。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反腐援助多附加政治改革、制度转型等条件,中国的无附加条件赋能模式更契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需求,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广泛认可。

五、使命担当:《廉政中国》的学术赋能与全球传播

廉洁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史积淀了丰厚的廉洁文化遗产:西周的“六廉”思想、秦代的“五善”要求、“公生明,廉生威”的古训、“惟俭可以助廉”的家风,这些廉洁文化精髓不仅是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源泉,更是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文化优势的核心支撑,为一体推进“三不腐”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滋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在香港成立、面向全球发行的《廉政中国》期刊,立足时代需求,扎根香江、立足中国、放眼世界,以学术性、权威性、国际性、实践性为核心办刊宗旨,将学术研究、全球传播与国际交流融入国家廉政战略与全球廉洁治理大局,在廉洁治理的学术赋能、文化传播与国际交流中肩负着独特的使命与担当。2026年,《廉政中国》将聚焦三大核心方向深耕发力,以学术研究助力廉洁治理实践,推动中外廉洁治理交流互鉴。

5.1 阐释中国廉政理论与实践,讲好中国廉政故事

《廉政中国》将深度阐释中国廉政发展战略与理论体系,系统解读一体推进“三不腐”、重点领域靶向反腐、跨境腐败协同治理等创新实践,深入阐释习近平廉政思想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构建中国特色廉政理论的学术话语体系。期刊将深挖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的时代内涵,梳理传统廉洁文化与现代廉政建设的融合路径,提炼中国特色廉政理论体系的核心内涵与价值追求。

同时,期刊将以客观、专业的视角,梳理中国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脉络与制度逻辑,全面展现中国反腐败的实践成效与文化底蕴,通过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深度解读等多种形式,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反腐的坚定决心与显著成果,为国际社会了解中国廉政建设搭建专业的学术平台,让世界读懂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打破国际社会对中国廉政建设的认知偏差与话语壁垒。期刊将同步推出中英文双语版本,对“亲清政商关系”“基层微腐败治理”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廉政概念进行精准的英文阐释与内涵解读,采用官方标准译法提升中国廉政理论与实践的国际传播效果。

5.2 彰显香港廉洁治理价值,助力大湾区廉政协同

《廉政中国》将充分挖掘“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廉洁治理的经验成果与独特价值,系统梳理香港廉洁治理的制度体系、运行机制与实践经验,为内地廉政建设提供参考。期刊将重点推进大湾区廉政协同治理研究,深入分析香港与内地廉政协作的机制、路径与成效,探究内地与香港在法律体系、执法模式、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差异与衔接路径,探索新时代内地与香港廉洁治理合作的新路径、新机制。

依托香港的区位优势,《廉政中国》将汇聚内地与香港的廉政学术资源,搭建内地与香港廉政学者的交流平台,开展跨区域廉政协同治理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的学术成果,为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学术支撑,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廉政协同治理、营造廉洁的区域发展环境贡献学术智慧,推动香港廉洁治理优势与内地发展优势的深度融合。

5.3 深化全球廉政学术交流,凝聚全球廉洁治理共识

《廉政中国》将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搭建全球廉政学术交流的高端平台,汇聚各国专家学者、反腐机构、专业人士,分享全球廉洁治理的前沿理论、典型案例、先进技术与实践经验。期刊将聚焦跨境腐败治理、数字反腐、企业廉洁合规、廉洁文化建设等全球共性问题开展联合研究,推动不同国家、不同制度背景下廉洁治理经验的互鉴与融合。

期刊将秉持客观、公正的学术立场,摒弃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双重标准,倡导各国立足本国国情探索符合自身发展的廉洁治理路径,推动形成全球廉洁治理的广泛共识。同时,期刊将推动全球廉政学术研究的成果转化,将前沿的学术理论与廉洁治理实践相结合,为各国廉洁治理实践提供学术支撑,为构建公平合理、协同共治的全球廉洁治理体系提供学术支撑,推动全球廉洁治理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发展。

六、结论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廉洁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底色,是各国永续发展的保障,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征。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的深化、全球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都离不开风清气正的发展生态、公平公正的制度规则、诚信守法的社会秩序。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全球廉洁治理面临着新型腐败形态涌现、治理体系不完善、合作机制不健全、发展不均衡等诸多挑战,加强全球协同共治、深化各国交流互鉴,成为破解全球腐败难题的必然选择。

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实证研究法与比较研究法,以2025年中国廉洁治理实践、2026年廉政战略部署及国际反腐合作为研究对象,系统梳理了中国廉政建设的五大实践突破,构建了香港在全球廉洁治理中的“制度根基-区域协同-国际交流”三维桥梁价值理论框架,解读了中国引领全球廉洁治理新生态的实践路径。研究得出以下核心结论:

第一,2025年中国廉政建设实现的重点领域靶向整治、新型隐性腐败查处、受贿行贿一起查、基层微腐败治理、跨境腐败治理法治化五大实践突破,兼具精准化、法治化、智能化、基层化、国际化的核心特征,通过典型案例攻坚、全链条机制构建、数字化技术赋能,让反腐实践更具针对性与实效性,相较于2024年的廉政实践,2025年的整治力度、覆盖范围、制度完善程度均实现显著提升,为2026年“十五五”开局阶段高质量发展筑牢了纪律屏障,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的理论内涵,也为各国廉政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第二,香港依托“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大湾区廉政协同治理与国际廉政交流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其三维桥梁价值框架实现了国家廉政战略与国际反腐规则的有效对接,通过2025年大湾区跨境工程协作、国际司法协助等具体案例落地,成为中外廉洁治理合作的重要平台;相较于西方反腐机构与内地的合作模式,香港凭借中西融合的制度优势,有效降低了中外廉洁治理合作的制度成本与沟通成本,成为连接内地与世界的独特纽带。

第三,中国以主办2026年APEC反腐败系列会议、深化“廉洁丝绸之路”建设等举措为抓手,以技术赋能与法治保障双轮驱动为支撑,明确了数字技术在跨境腐败治理中的具体应用路径与风险防控体系,以无附加条件的国际合作为纽带,形成了引领全球廉洁治理新生态的中国方案,为破解全球跨境腐败难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了稳定力量;相较于西方部分国家在全球廉洁治理中实行的双重标准与附加条件,中国的平等互利、务实合作理念更契合全球廉洁治理的发展需求。

第四,学术赋能、协同共治与文化传承是全球廉洁治理推进的核心支撑,专业学术期刊在廉政理论研究、全球传播与国际交流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廉政中国》的办刊定位与发展方向,为中外廉洁治理学术交流、中国廉政故事国际传播提供了重要平台。

本文的学术贡献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系统梳理2025年中国廉政建设的最新实践成果,结合具体典型案例与年度对比数据深化分析,填补了国际学界对中国最新反腐实践研究的空白,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的理论内涵;二是构建了香港在全球廉洁治理中的桥梁价值三维理论框架,将碎片化的香港反腐研究体系化,结合大湾区及国际协作案例验证框架实用性,同时对比分析香港与西方反腐模式的差异,为区域廉政协同治理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三是提炼了中国引领全球廉洁治理的实践路径与核心逻辑,细化了数字技术在跨境腐败治理中的应用细节与风险防控体系,为全球跨境腐败治理提供了新的理论参考与实践范式,推动了全球廉洁治理研究的多元化与本土化。

6.2 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本文的研究仍存在一定局限性:其一,对中外廉洁治理制度的比较分析虽补充了核心模式差异,但未对不同制度背景下反腐模式的适配性展开系统的跨国家、跨区域研究;其二,对全球廉洁治理合作机制的落地性与实效性探讨虽已补充具体案例与年度数据,但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合作机制的差异化成效分析仍有待加强;其三,对数字技术在跨境腐败治理中的应用研究虽已细化具体路径与风险防控措施,但对跨境数据共享的国际规则衔接、技术伦理的全球共识构建等深层次问题分析仍需深化。

未来可围绕以下方向展开进一步研究:第一,开展中外廉洁治理模式的比较研究,选取不同洲、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作为样本,深入分析不同历史文化、制度体系下反腐模式的特征、优势与适配性,为全球廉洁治理经验互鉴提供更具体的参考;第二,聚焦全球廉洁治理合作的具体案例,按区域(亚太、欧洲、非洲、拉美等)、合作类型(多边、双边、政企合作等)开展分类研究,深入剖析不同合作机制的运行成效、存在问题与优化路径,提升合作机制的落地性;第三,深化数字技术在跨境腐败治理中的应用研究,进一步探究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场景化应用路径,同时构建涵盖数据安全、跨境监管、技术伦理的全方位风险防控体系,推动跨境数据共享的国际规则衔接,实现技术赋能与风险防控的有机统一;第四,围绕发展中国家反腐能力建设展开专项研究,结合不同区域发展中国家的国情特征,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反腐赋能方案,推动全球廉洁治理的均衡发展。

全球廉洁治理的推进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需要各国立足本国实际,结合自身的历史文化、制度体系与发展阶段,推进廉政建设创新,构建符合本国国情的廉洁治理体系;也需要各国加强多边与双边合作,摒弃双重标准,推动构建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国际反腐体系,完善跨境反腐执法协作、证据互认、赃款返还等机制;更需要依托学术研究的理论赋能、文化传播的共识凝聚、专业平台的桥梁搭建,让廉洁治理的理念深入人心,让廉洁合作的共识成为全球共识。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国将继续坚守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战略方针,持之以恒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完善国内廉洁治理体系;同时,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参与全球廉洁治理,深化与世界各国的反腐合作,发挥香港的桥梁作用,与全球各界同仁携手同行,以廉洁为媒、以合作为纽带,共同破解全球腐败难题,守护人类公共利益,促进人类共同发展,开创全球廉洁治理的美好新图景。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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